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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离婚抚养费律师在线咨询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9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有两台车
那都登记在他名下的公司的名字
请问一下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吗

这个在离婚的时候是没办法分的
因为公司它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只有一个法人单位
那么他和我们每个自然人他是一样的
他有独立的人格
他有独立的财产
那么这个车登记在公司的名下
那么它就属于公司的财产
并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当然说
如果这家公司是你们结婚之后设立的
你作为股东
他享有的这个股权
这个是属于共同财产
那么这个股权是可以在离婚的时候
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那么这个股权的价值就是这个公司的一个价值
搁在公司里面就蕴含进了这个股权的这个价值里面
对不对
分割这个股权也是一样
可以分割到相应的共同财产部分的

还没办离婚手续
不让见小孩

不容易啊
这个真是难啊
这个我觉得因为两个人在离婚的过程中
可能确实是面临到
矛盾的爆发点是吧
那是矛盾最尖锐的时候
确实很常见的就是
另一方拿这个小孩子来扣住了
不给对方没见

有一种呢也是害怕对方抢走啊
大家在争抚养权的时候
这个过程中可能还是需要你和配偶有一个沟通
也可以让父母或者是两边关系比较好的人
去做一个中间人去协调一下啊
如果你是女性的话
也可以通过找一下妇联社区
看看能不能做一些调解性的工作
来化解这方面的一个矛盾
但确实这个通过法律手段不是那么容易

跑,
能起诉他回家吗

是不能的
因为啊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
任何人无权干涉
即使是他自己的也不可以
碰到这种情况
只有两个办法


以后对好一点
对岳父母好一点
让自己回来

第二
如果他确实不想回家
而你们感情
确实已经破裂
你可以向
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他不回来,
也可以判决离婚
这样呢
离婚以后你就能
找一个新的了
找到新之后呢
也一定要对人家好一点
要不然呢,还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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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离婚之后啊
男方占着这个共同的房子
他不分割
女方呢
那就没办法
只能向提起诉讼
要求分割这个共同的房产
女方就想问一下
那这个诉讼费该谁掏呢

一般来讲
我们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都是败诉方要承担这个诉讼费用
因为是你的违约行为
导致了我去起诉
产生了的诉讼费
那么你输了官司就应该是你来承担这个诉讼费
对不对
但是特殊的一点在于
我们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这个诉讼中呢
其实是没有败诉方的

你发现了没有
就是说我们大家是在分我们的财产
那么在实践处理的过程中呢
如果这个财产一人一半分了
这个的诉讼费也是一人一半儿去承担
如果这个财产没有一人一半儿分
而是有比例的去分掉了的话
那么诉讼费的承担也是会相应的按照这个各自分得财产的比例
当然不会那么的哈
就是会大概按照这个比例双方去承担
当然
女方在这个诉讼中
它是作为原告一般的流程来讲
是原告预先缴纳诉讼费进去
通过审理
通过判决再来判决出来
这个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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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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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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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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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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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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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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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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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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