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6699746
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新闻中心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发布时间:2023-10-21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关于婚内财产协议
原配们必须清楚知道这几点
收藏备用
不要再迷茫
也不用再乱问了


婚内财产协议只约定财产分配的问题
不要附加什么出轨、家暴等等条件

第二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都是婚内财产的
可以不必公正
若有婚前房产需要过户的
直接过户过来
不能过户的公证
避免被认定赠与和撤销
搜索一下民法典零六五条
好好读读
你安心了

第三
婚内协议根据民法典、合同法的规定
双方签字生效
按手印
省下鉴定的钱签几份
法律没有规定
也不限制

第四
婚内财产协议
不必担心对方后悔
签了字的男人
下一秒都会后悔
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
请原配们放心
您听懂了吗

我是吴勇勇律师
您的私人法律顾问
为你解决问题的人
关注我,保护你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国时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秉承规模化、品牌化、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办理婚姻财产、离婚抚养权、婚内出轨、家暴离婚赔偿以及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等案件上万起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广东河源婚姻财产分割律师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选择好的深圳离婚咨询律师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一个对自己孩子都不负责任的男人,他有什么好心对你负责⁉️一个对自己孩子负责的男人,他又拿什么残羹余饭来对你负责⁉️真爱,能打败现实吗⁉️很少…… 律师 咨询 #女性成长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深圳市请离婚律师大概多少钱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
婚姻关系的稳定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优势
因此,在深圳市,离婚的数量也不断上升
对于那些面临离婚的夫妇而言,选择一位合适的离婚律师是非常关键的
然而,许多人都不清楚深圳市请离婚律师的收费情况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我父母的遗产我的配偶要分一半?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来说一说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七十四条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二条 民法典千零四十二条、千零七十九条、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不以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应予支持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广州离婚婚内协议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来说一说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核心提示:来说一说,选择好的深圳离婚咨询律师,广东河源婚姻财产分割律师
刚发布的文章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社区星河WORLDE栋大厦19F层2-E1903,2-E1905号
  • 电话:13026699746
  • 手机:13026699746
  • 联系人: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