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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离婚调解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介绍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这个离婚之后啊
男方占着这个共同的房子
他不分割
女方呢
那就没办法
只能向提起诉讼
要求分割这个共同的房产
女方就想问一下
那这个诉讼费该谁掏呢

一般来讲
我们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都是败诉方要承担这个诉讼费用
因为是你的违约行为
导致了我去起诉
产生了的诉讼费
那么你输了官司就应该是你来承担这个诉讼费
对不对
但是特殊的一点在于
我们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这个诉讼中呢
其实是没有败诉方的

你发现了没有
就是说我们大家是在分我们的财产
那么在实践处理的过程中呢
如果这个财产一人一半分了
这个的诉讼费也是一人一半儿去承担
如果这个财产没有一人一半儿分
而是有比例的去分掉了的话
那么诉讼费的承担也是会相应的按照这个各自分得财产的比例
当然不会那么的哈
就是会大概按照这个比例双方去承担
当然
女方在这个诉讼中
它是作为原告一般的流程来讲
是原告预先缴纳诉讼费进去
通过审理
通过判决再来判决出来
这个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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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财产协议
原配们必须清楚知道这几点
收藏备用
不要再迷茫
也不用再乱问了


婚内财产协议只约定财产分配的问题
不要附加什么出轨、家暴等等条件

第二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都是婚内财产的
可以不必公正
若有婚前房产需要过户的
直接过户过来
不能过户的公证
避免被认定赠与和撤销
搜索一下民法典零六五条
好好读读
你安心了

第三
婚内协议根据民法典、合同法的规定
双方签字生效
按手印
省下鉴定的钱签几份
法律没有规定
也不限制

第四
婚内财产协议
不必担心对方后悔
签了字的男人
下一秒都会后悔
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
请原配们放心
您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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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 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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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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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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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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